RT @verklarung: [碎筆瑣集] 洛克於《政府論次講》(Second Treatise of Government)主張政府是受全體人民的委託而組成的,倘若政府違背了受委託──為一種默許(tacit consent)成的「準契約」──的目的(如為全民謀取福利),則人民有權取消(由國家出去)或撒換之。